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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

中国品牌网 时间:2023-02-21 04:28:20 来源:本站  作者:中国品牌新闻社   点击量:278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风景名胜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强化风景名胜区监管,提高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水平,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的通知》,决定2015年继续开展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
    通知明确2015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内容包括制度建设、规划管理、建设管理、服务管理和形象宣传等。
  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相关人员及专家,检查2012至2014年执法检查暂未覆盖到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抽查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4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结果的通报》中责令限期整改的部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对不达标的全部进行复查。
    根据检查情况,检查结论分为“优秀”、“良好”、“达标”和“不达标”4个等级。对未按《通报》要求进行整改或复查验收结论仍为不达标的风景名胜区,予以通报批评;违规情节严重、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风景名胜区,依照《条例》和《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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