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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

中国品牌网 时间:2015-11-02 16:35 来源:本站  作者:品牌网   点击量:182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于2012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264000004,发证时间为2012年8月2日,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2日。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申报201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和名称变更的通知》,本公司于2015年5月进行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申报,于2015年10月28日再次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564000006,发证时间为2015年8月17日,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三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复审认定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被认定当年起三年内,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将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的备案。

  由于公司目前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故本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不会对公司目前实行的所得税税率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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