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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质量管理理念 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中国品牌网 时间:2023-02-21 03:59:03 来源:本站  作者:中国品牌新闻社   点击量:239次

传播质量管理理念 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中国质量奖情况简介

  奖项设置

  根据《产品质量法》和《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2〕9号)规定,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报请中央批准,设立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共设置“中国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两个奖项,评选对象面向各类组织和个人,周期为两年,每届获得中国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数量不超过10个,每届获得提名奖的组织和个人数量不超过90个,评选表彰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申报中国质量奖不收取任何费用。

  组织机构

  (一)中国质量奖评审表彰委员会。作为中国质量奖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中国质量奖评审表彰工作的组织管理,下设中国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和中国质量奖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质检总局局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工信部、科技部、质检总局等部门分管副部长及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王越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国际质量科学院院士刘源张担任。委员由两院院士、有关部门司局级负责人、质量专家组成。

  (二)中国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具体承担中国质量奖评选工作。主任委员由两院院士、北京理工大学原校长王越担任,委员由长期从事质量工作、熟悉组织管理、政府奖励评审经验丰富、具有责任心的各领域专家、学者担任。

  (三)中国质量奖监督委员会。负责对中国质量奖评选工作进行监督。主任委员由质检总局监察局负责人担任,委员聘请社会有关质量、法律、媒体等领域专家担任。

  评审标准

  以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为主要依据,制定了《中国质量奖评审要点与实施指南》,报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在不同的评审环节,评审内容各有侧重。

  (一)材料评审内容。一是对组织的材料初评,包括基本情况、关键指标和否决事项三个方面。基本情况评审包括质量、技术、品牌和效益4个方面内容,由4个一级评审项目、10个二级评审项目和25个三级评审项目组成。关键指标评审包括产品质量合格率、获得省部级以上质量和科技奖励、主导品牌产品国内外市场占有率、顾客满意度等。否决事项评审包括质量安全状况、遵纪守法情况及质量监督抽查情况。二是对个人的材料初评,包括基本条件、专业要求和否决事项三个方面。基本条件分为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专业要求针对专家学者、组织管理者、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分类提出专业评审要求。否决事项评审包括本人遵纪守法情况及所在单位相关情况等。

  (二)现场审查内容。一是对组织的审查,重点对候选组织管理模式,以及推动质量、技术、品牌和效益等方面发展的创新做法、成功经验、制度措施,进行交流和核实,并对候选组织潜在的质量安全风险进行评估。二是对个人的评审,重点对个人的主要成就进行检验核实。

  评审流程

  参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及国内外质量奖等工作模式,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流程包括申报推荐、评选论证、审核表彰等3个阶段、10个步骤。

  (一)申报推荐。包括部署、申请、推荐三个步骤。各类组织和个人可自愿提出申请,由所在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人民政府或全国性行业协会综合审查并向中国质量奖评审表彰委员会提名推荐。

  (二)评选论证。主要包括形式审查、材料评审、现场评审、陈述答辩、审议公示等五个步骤。主要采用专家论证、现场审核、委员票决相结合的评选方法,既发挥专家的专业评审优势,也发挥委员的民主评议作用,确保评选过程客观、公正、权威。

  (三)审核表彰。包括审核批准、表彰授奖两大步骤。评审表彰委员会对提名奖和质量奖建议名单进行审定并形成决议,经质检总局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对获奖组织和个人表彰授奖。

  ——国家质检总局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管理人员,组成中国质量奖评审表彰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担任,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由发改委、农业部、工信部、科技部、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分管副部长及有关专家(院士)担任;设秘书长1人,由国家质检总局分管副局长担任,设副秘书长5人,由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司长、通关司司长、人事司负责人及工信部科技司司长、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院长担任;秘书处设在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

  ——中国质量奖评审表彰委员会负责中国质量奖评审表彰工作的组织管理。组成评选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

  ——评选委员会负责中国质量奖的评选工作,由社会各相关领域的质量专家组成;每届委员会委员人选由国家质检总局提出,中国质量奖评审表彰委员会批准;评选委员会下设中国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承担评审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监督委员会负责对中国质量奖评审过程进行监督,由国家质检总局纪检、人事、宣传等部门人员,及质量、法律、媒体等方面专家组成。组成人选由国家质检总局提出,中国质量奖评审表彰委员会批准。

  ——组织奖评审专家组、个人奖评审专家组负责中国质量奖具体评审工作,每届组成人选由评选办公室从评审专家数据库中选出,报评选委员会批准。

  ——评审专家管理工作组负责中国质量奖评审专家的培训、考核与监督管理,建立评审专家数据库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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