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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2.5万买地板送上门材质品牌都变了 中国品牌网 时间:2023-02-21 03:24:41 来源:本站 作者:中国品牌新闻社 点击量:204次
市民通过南京晨报维权热线的帮助维权成功 “记者你过来看看这地板,送上门的品牌和合同上都不一样,而且板材非常粗糙,和店里看到的不一样。”前天上午,南京市民戴先生气呼呼地给南京晨报维权热线打来电话反映,自己在南京一家商场花2.5万元买的地板,送上门却发现板材变了品牌也变了,想要维权却吃了闭门羹,这让他很郁闷。 市民: 送上门的地板和店里订的有差别 市民戴先生家住仙龙湾,最近正在装修新房子,8月9日他在南京一家商场内的生活家·巴洛克地板专卖店购买了一款生活家巴洛克(雅典古城系列)实木地板。“本来讲是全款付清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第一次催促时,门店借口讲十个工作日安装是指量房后十个工作日。这样也就罢了,在我的一再催促之下,经销商于8月24日下午将地板送至我家。”结果,第二天一早戴先生去验货就发现送来的板材质量太次,和在实体商店那款板材完全不一样,“店里的从前到后没有一块板结,非常好看,而送到家里的不仅板结多,而且看上去非常粗糙”。 通过查询地板上的标识打电话询问,他发现送到家中的地板品牌为浙江生活家巴洛克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品牌为门迪尼巴洛克的地板。而他签订的合同要求是广东中山巴洛克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生活家巴洛克实木地板,戴先生大呼上当。那么这是不是一家公司生产的产品呢?戴先生多次咨询生活家巴洛克服务热线发现,门迪尼巴洛克与他们无任何关系。“我立刻就去找商家了,结果商家态度非常不好,让我想投诉尽管去,这让我很是郁闷。” 消协: 商家要拿出证明证实是“正品” 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居上告诉晨报记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因此商家的行为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另外,对所售商品不符合其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依据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商家应当为戴先生免费更换地板,或直接退货。 不过戴先生觉得,“商家似乎在打擦边球,存在故意欺骗消费者的嫌疑。以‘李鬼’产品送货上门,要是不注意就直接铺好了,这辈子都难发现。”居上指出,面对消费者的质疑,依据新《消法》举证责任倒置,商家应该拿出证据表明自己出售产品为正品,没有欺骗消费者,或者解释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送货行为。而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根据《合同法》,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处理: 商家愿换货并退还2.5万元 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后,晨报记者立刻联系商家及商场负责人,商场表示正在积极了解事件情况,一定会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昨天下午晨报记者陪同戴先生来到地板专卖店,与生活家·巴洛克地板专卖店负责人陈女士进行沟通协商。 陈女士不断表示,“是仓库发错货了,愿意退换货。”而戴先生觉得,“为什么一开始没有说是发错货了呢,这种店大欺客的行为令人生气,而且我在生活家·巴洛克地板专卖店,买到了‘李鬼’产品,这种行为值得商榷。”最终,在晨报记者及商场管理方的沟通协调下,商家愿为消费者提供地板、辅材、安装到位的服务,承诺安装生活家·巴洛克地板。陈女士表示,“已经从广州调货,最快明天就可以空运至南京,安装后享受正常维保。”此外,商家会退还戴先生支付的2.5万元作为补偿,当场到账。 如果你也遇到消费维权难,可拨打晨报维权热线13915959036,025—86854543进行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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