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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石油液化气公司遭投诉 交了初装费不通气

中国品牌网 时间:2023-02-21 03:24:39 来源:本站  作者:中国品牌新闻社   点击量:147次

  中国品牌网讯:张先生在2013年购买了南昌县“九里象湖城”的房子。当年5月7日收房时,开发商向张先生收取了一笔2800元的燃气初装费,并出具给了张先生一份加盖了“南昌市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财物专用章”的收费收据。

  交了燃气初装费无法开通燃气

  而南昌市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称燃气初装费是委托开发商收取,但实际上是开发商在终止委托后违规收费,该笔收费也没有到达他们公司账户。

  购房后,张先生一直未入住。最近,他装修好了房子,准备开通燃气后全家搬进去居住。张先生说,小区虽然属于南昌县辖管区域,但收据显示燃气初装费是由南昌市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收取,因而他找到小区物业公司要求帮忙联系南昌市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开通燃气。可是物业公司告知他,小区的燃气已交由南昌县燃气有限公司接管,现在开通燃气必须找南昌县燃气有限公司。

  于是,张先生来到南昌县燃气有限公司。对方工作人员看了张先生出示的燃气初装费收据后,称加盖的印章显示费用是南昌市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收取的,他们不可能给张先生家通气。“工作人员说如果要开通燃气,必须交给他们公司3200元。”张先生说。

  南昌市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委托代收费的开发商违规收费未上交

  9月14日下午,记者看到张先生出具的燃气初装费收据上,显示了“南昌市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财物专用章”。

  为此,记者陪同张先生来到了收费的南昌市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该公司一名相关负责人罗经理表示,虽然财务收据是他们公司的,但实际上这笔燃气初装费并没有进入他们公司账户。

  罗经理解释称,他们公司委托九里象湖城的开发商向业主代收燃气初装费,交给开发商大量财务收据,但在2013年4月份,公司就要求开发商停止代收费了。

  罗经理说,张先生提供的燃气初装费收据显示收取时间是2013年5月7日,当时已经终止委托开发商收费了,开发商收取张先生的燃气初装费属于违规收费,而违规收取的费用也没有移交给他们公司。

  “收费没有交给我们公司,我们没有责任。”罗经理称。

  随后,该公司的一名杨姓负责人对记者说,罗经理所说的公司没有责任“是不对的”。他向记者表示,在终止委托开发商收取燃气初装费后,开发商仍然继续使用他们公司提供的财务收据向业主收费,虽然收取的费用没有到达他们公司账户,但财务收据是他们公司的,公司也认可收了张先生的燃气初装费。

  不过,对于张先生未开通燃气一事,该名杨负责人则表示,2013年,南昌整合燃气市场,包括他们公司在内的6家液化气企业全由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接管,现在要开通燃气,必须找南昌市城市燃气管理处。

  南昌市燃管处:授权收费一方应赔偿业主损失

  记者随后与张先生一同来到南昌市城市燃气管理处。南昌市城市燃气管理处处长表示,九里象湖城开通燃气必须找南昌县燃气有限公司,但他了解的情况是,九里象湖城的开发商代为收取燃气初装费是违规收费。

  “九里象湖城开发商违规收燃气初装费的事,还曾由房管、住建等多部门联合开了两次协调会。”该名处长表示,也有其他业主有过类似张先生的遭遇,最后都是找到南昌县燃气有限公司才得以解决。

  该名处长说,如果南昌县燃气有限公司以没有收燃气初装费为由,不给张先生家开通燃气,那么南昌市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必须承担责任,因为该公司委托收费的开发商出了问题,因而张先生可要求南昌市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承担2800元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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