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雨 22℃/15℃ 北风
  首    页
  中国金奖产品
  中国银奖产品
  中国绿色食品
  中国世界遗产
中国世界品牌500强
中国品牌500强
中国最具竞争力品牌
中国绿色之星产品
中国世界地质公园
中国世界名牌产品
中国名牌产品
省市名牌产品
中国有机食品
国家5A级旅游景区
中国世界金奖产品
中国世界银奖产品
中国工业大奖产品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
国家4A级旅游景区
中国政府质量奖
中国全国质量奖
省市政府质量奖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中国驰名商标
省市著名商标
中国工业品牌百强
国家地理标志商标
国家自文非物质遗产
中华老字号
省市老字号
中国专利奖
国家出口免验企业
国家地质森湿公园
中国名牌农产品
省市名牌农产品
国家重点新产品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中国行业品牌榜
 
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食品检验检测可以政府购买服务 山东出台意见

中国品牌网 时间:2023-02-21 03:14:03 来源:本站  作者:中国品牌新闻社   点击量:118次

中国品牌网讯:近日,山东省财政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了《山东省省级食品检验检测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意见》,明确了购买、承接服务主体,细化了购买服务流程和内容,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买卖”双方有要求。凡承担国家、省级安排食品检验检测任务的省级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和单位,均可作为购买主体向社会力量购买检验检测服务;凡符合相关规定并具有合法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质、能力和硬件保障,满足购买主体检验检测需求的检测机构,均可作为承接主体承担检验检测任务。

购买流程须规范。省级年度检验检测计划下达后,购买主体要及时向社会公告购买服务内容及对承接主体的要求等相关信息;按程序确定承接主体,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明确购买服务的内容、责任和义务;及时掌握检验检测项目实施进度,督促承接主体履行合同。

违规列入黑名单。省食安办、省财政厅对购买服务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编制购买服务预算和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依据;购买主体对购买的服务进行跟踪监督、考核评估,对承接主体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列入政府购买服务黑名单。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招聘英才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中国品牌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使用

中品网(北京)国际广告有限公司全权负责运营维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4427998

北京环盟国际文化传媒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京ICP备1405693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