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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第九届“中华慈善奖” 候选名单的公告 中国品牌网 时间:2016-08-19 09:45 来源:本站 作者:刘子豪 点击量:110次
中国品牌网:7月28日,第九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按照国家民政部部署,北京市民政局负责北京地区初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3年以来,在国内灾害救助、贫困救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扶老助残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机构和项目,兼顾文体艺术、环境保护等其他公益慈善领域(有关捐赠数据截止到2014年底)。 二、奖项设置 第九届“中华慈善奖”共设置四类奖项:最具爱心慈善楷模、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最具爱心捐赠企业、最具爱心捐赠个人。全国表彰名额50个,包括:最具爱心慈善楷模10个;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20个;最具爱心捐赠企业10个;最具爱心捐赠个人10个。同时,设提名奖100个。 按照《民政部关于开展第九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北京市四类奖项总计可推荐候选对象10个。 三、评选基本标准和依据 (一)评选第九届“中华慈善奖”最具爱心慈善楷模奖,不以捐赠款物情况为主要依据,而以慈善行为和事迹的感召力和示范性等为主,如长期参与或从事慈善工作或志愿服务,事迹特别突出,有良好社会影响,尤其在2013至2014年度有突出和感人的慈善事迹等。 (二)评选第九届“中华慈善奖”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奖,将综合考虑项目的实施时间、资金规模、慈善效益、社会影响及其示范性和推广性。 (三)评选第九届“中华慈善奖”最具爱心捐赠企业奖,将主要依据企业年度捐赠款物数额,参考企业参与慈善活动的年限、方式和效果,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员工参与慈善情况等。 (四)评选第九届“中华慈善奖”最具爱心捐赠个人奖,将主要依据个人年度捐赠款物数额,参考个人参与慈善事业年限、社会评价、捐赠方式创新等情况。 此外,还将从持续性、影响力、贡献度、推广性、专业性、创新性、公信力、受地方慈善表彰情况等方面对申报对象进行衡量。 四、评选方式 市民政局成立北京市“中华慈善奖”推选委员会。推选委员会由慈善组织代表、新闻媒体代表、政府相关部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业内专家学者代表组成。推选委员会将根据评选标准从参评对象中选出10个候选对象,向“中华慈善奖”评委会办公室进行推荐。 五、申报方式 参加评选的机构和个人均需提交能够证明其贡献的材料和申报表(申报材料格式见附件),于8月31日之前提交至北京市民政局慈善工作处。评选申报需通过电子邮件和寄送纸质材料两种方式同时申报。 电子版材料申报邮箱为:beijingcishan@163。com 纸质版材料寄送地址和邮编为: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20号 北京市民政局慈善工作处1910房间,付蕊收,电话为65395939、13488668772,邮编为100020。 六、评选时间安排和流程 (一)2015年8月5日至8月31日,将申报材料以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方式同时报送至北京市民政局慈善工作处。 (二)2015年9月1日至9月15日,由北京市民政局慈善工作处和首都公益慈善联合会将材料收集整理,形成初评意见并提交至推选委员会。 (三)9月16日至9月25日,推选委员会对初评意见进行评审,最终评出10个推荐对象及候补对象排序。 (四)2015年9月28日至10月11日,由北京市民政局将初选结果在北京民政信息网首页进行为期两周的社会公示。在公示期间,对推选对象提出异议,并经推选委员会查实不宜作为推选对象的,取消其推选资格,并从候补对象中替补。 (五)2015年10月20日前,向“中华慈善奖”评委会办公室进行推荐,并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 人:付蕊、张杨 联系电话:65395939、65395931 电子邮件:beijingcishan@163.com 传 真:65395937 北京市民政局 2015年8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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